安徽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五章 成果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编制、出版地图和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管理的规定。编制行政区域地图不得进行地理要素的有偿标载,不得刊登广告。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和公开发行的交通图、旅游图等专题地图的,应当根据地图载负量标载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学校、图书馆、体育馆、车站等公共地理信息,并不得收取标载费用。在其他专题地图上刊登广告的,不得压盖地图内容,影响地图的使用功能。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