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三章 基础测绘与其他测绘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省人民政府民政、自然资源部门拟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