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禁止向自然保护区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有害、有毒物质,排放未达标污染物。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