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章 自然保护区建设第十一条有效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具体划分标准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