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申请移植、砍伐城镇道路、公园绿地内乔木、灌木五十株(丛)以上或者城镇道路、公园绿地以外乔木、灌木一百株(丛)以上,涉及公共利益的,城镇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