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因抢险救灾或者处置突发事件确需移植、砍伐城镇树木或者临时占用绿地的,可以先行移植、砍伐或者临时占用,并及时告知城镇绿化主管部门和树木管理单位或者绿地管理单位。在险情排除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因抢险救灾或者处置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移植、砍伐树木,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