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城镇绿地建设应当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绿地公共空间,加强适老化改造,增加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场地,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实现景观绿化和运动休闲功能相统一。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