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城镇绿地建设应当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绿地公共空间,加强适老化改造,增加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场地,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实现景观绿化和运动休闲功能相统一。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