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条有效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当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范围。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由于季节原因不能完成绿化工程建设的,该绿化工程完成时限不得迟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