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九条有效城镇绿化工程施工应当符合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绿化工程竣工后,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城镇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绿化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将其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