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珠玑古巷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利用珠玑古巷历史文化资源开展影视拍摄和公益性、群众性等大型户外活动,应当制定活动方案,防止损害珠玑古巷历史文化资源,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