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古祠堂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建立古祠堂保护制度,履行保护职责。

鼓励和支持举办珠玑古巷姓氏文化活动,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海内外其他珠玑古巷后裔的联系,促进珠玑姓氏文化的传播、交流与合作。

地方法规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