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和解释第四十三条有效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果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或者因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由常务委员会解释。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