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均衡发展,对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公共图书馆事业给予重点扶持。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