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排水管网档案管理制度。对已建成的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绘制管网分布图,分类建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排水管网,在竣工验收后,应当将竣工图及时归档。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