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校企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校企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等。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