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红色资源展陈应当坚持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用史实说话。展示大纲和解说词由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审定,保证准确、完整和权威。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