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把科普工作纳入素质教育计划,组织学生参加科普活动,开展科技发明、科技制作、科技考察和科技论文撰写等课外活动。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