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