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第二章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第十一条有效市公证员协会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维护公证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公证业务培训和交流,协助市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公证员执行职务。市公证员协会协助市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员进行年检注册和惩戒。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