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违法侵占、擅自改变城市绿线或者在城市绿线内进行违法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处所占土地价格三倍的罚款。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