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划组织城市绿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地质量,严格保护城市绿地,杜绝侵占城市绿地的行为。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