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绿化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科学规划、因地制宜、严格保护的原则。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