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促进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