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地方性法规的规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