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立法程序/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七条有效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