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旅游经营者的财产权、知识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开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按照经营范围和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对在经营活动中获悉的旅游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鼓励旅游经营者注册旅游服务类商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