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社会公众出行便利、城市公共汽车线网优化等需要,组织运营企业提供社区公交、定制公交、夜间公交等多样化服务。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