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第二章 村庄规划和村庄设计第十二条有效区政府应当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安排村庄布局,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