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