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