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文明行为促进规定第十二条有效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慈善超市、残障群体救助、社区义工等公益志愿服务平台,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