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