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使用和管理维护第八十条有效鼓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委托法律、会计、审计、工程、评估、咨询等专业机构为物业管理活动提供专业服务,并向全体业主公布相关报告。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全面。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使用业主共有资金购买物业共有部分维修等保险服务。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七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