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依法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向旗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