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三江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品牌引领、企业主体,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

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