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茶叶加工的指导和服务,培育茶叶加工龙头企业,推进茶叶初加工、精深加工分工,支持茶叶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工艺提升,开展机械化、标准化、清洁化和智能化生产。

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