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茶产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茶树种质与种植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对符合生态有机要求、自然环境优良的茶园,可以划定为三江茶生态种植保护区,实行产地保护,具体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