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开发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古树茶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引进和支持茶叶企业以合资、合作、租赁、承包等方式共同合理利用古茶树资源。地方法规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