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年度统计报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9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