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全域治水条例/第三章 水生态保护第三十一条有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防止水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使用农药、滥用化肥,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河道内丢弃农药及其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