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土地监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土地监察实行以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