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第四章 效能督查第二十五条有效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中心工作任务落实、营商环境建设等情况,以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效能督查。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