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提醒、劝导,并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