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科学技术普及事业发展,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