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第四章 处罚程序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巡警对被处罚人给予处罚,应当告知被处罚人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及诉权,并出具由公安机关统一印制的处罚决定书。责令行为人立即改正的,可以口头宣告。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