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五章 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的资格和任命按照国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矿山安全监督人员执法时必须持有任命机关发给的矿山安全监督证件和佩戴监督标志。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