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餐厨废弃物的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