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本市加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消防工作协作,建立健全消防规划、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物资调配、人才培养、科研攻关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勤联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