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和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网站等,及时受理、查处不文明行为,依法保护举报人、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