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三十二条有效商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行业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管理,督促落实反食品浪费的制度措施,促进推行分餐制和使用公勺公筷。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加强文明用餐的宣传引导,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杜绝浪费,有条件的实行分餐制;不实行分餐制的,应当提供公勺公筷。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