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商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行业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管理,督促落实反食品浪费的制度措施,促进推行分餐制和使用公勺公筷。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加强文明用餐的宣传引导,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杜绝浪费,有条件的实行分餐制;不实行分餐制的,应当提供公勺公筷。

Local Regulations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